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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我向某个公司去办信用贷款,按照他们所提供的材料,经审查与核实,他们告诉我,我已经通过他们公司的贷款,并告诉我批下来的额度,要求我去他们公司签约,告诉我,今天下午肯定把我带的款打到我的帐户上,但是没有打到帐户上,再次要求本人提供一些与贷款要求之外的一些资料,本人没有多去辩解,我去提供了,第二天,问我,我的工作证明的真实性,为什么要在我签约之后来提出这些问题,为什么不在我签约之前去之前证实,却在签约之后,然后便告诉我,我提供的资料都是假的,这是什么情况,你们之前做什么的,难道我的资料假的也能通过总公司的审核,本人提供的银行流水,他们一一向银行对帐,并在流水单上盖章生效,怔信报告,是我本人出钱,他们进入内部系统打出银行版的,没有任何不良纪律,三张信用可一切正常使用,再我的贷款中,并没有要求本人非要结婚和不结婚,或要求去提供本人的结婚证,为了让他们赶快放款,我照样去提供了,也没有要让我老婆去提供他的通话祥单,但是他们照样让我提供,并以复制在我的贷款资料中,这些都在我本人信用贷款要求提供之外的事情,没有凭据的来说我的都是假的凭是,你们审核之前为什么不去证实,却在签约之后,我想知道答案?????

其他 2013-07-19 21:2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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