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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   您好!   我来到**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已有四个月,现在想请婚假!可是老总不批!我将婚假当事假请也不批! 我今年二十四岁!按法律规则属于晚婚!应该有十五天的婚假!人力资源部的人还跟我讲,请假是不可能的!除非我离职!公司的意思就是变相的辞退我!因为此公司有个什么入职未满两年的都没有婚假的规定!我现在当事假请也不批! 我现在想投诉该公司,我该怎么做? 因为现在婚期快到了!我该怎么办? 谢谢你的查阅!我将万分感谢!

其他 2018-08-03 16:4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到劳动局投诉,婚假是应该给的。
  •   租赁合同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能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合同法》第232条规定可以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就租赁期间问题达成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可根据租赁合同有关条款和交易习惯来确定租赁期限。如果仍不能确定的,就应视为不定期租赁。在不定期租赁中,当事人无法确定租赁期限,所以当事人任何一方均可随时解除租赁合同。但出于承租人利益的考虑,出租人终止租赁合同的,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给承租人一个合理的宽限期,以便及时妥善作出安排。  根据相关规定,如果没有采取书面形式,双方当事人对租赁期限也无争议,租赁合同的效力就不受影响;如果双方当事人就租赁期限发生争议,则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对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因此,你可以要求解除租赁合同,但应当给予承租人合理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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