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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有外遇,我已经掌握了证据了,作为男人我不能忍受妻子的这种行为,我要跟她离婚,那离婚财产分配的时候,有外遇一方的她是不是可以少分财产呢?

离婚 2009-11-27 10:5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你妻子有外遇,那她就是过错方,无过错方的你还可以请求损害赔偿,同时因为你无过错,在离婚财产分配的时候可以少分给有外遇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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