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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国有控股企业工作了7年多了,企业现在亏损停产,企业在停产前开职工代表大会,在职代会上工会主席明确说出不接受留厂的可以拿补偿金走人,职代会后,宣布留厂名单,我在留厂名单里,我明确拒绝后,和公司协商,公司仍要求我留厂(我是车间主任,补偿金较多),这种情况,我可以要求不留厂吗?应该怎么办才能拿补偿金走人?知道的律师麻烦告诉,谢谢了!!!

公司清算 2013-07-20 08:05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但如果这样的话,你就得不到那么多的补偿金。
  • 你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但如果这样的话,你就得不到那么多的补偿金。
  • 你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但如果这样的话,你就得不到那么多的补偿金。
  • 如果该公司没有《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形,主动辞职没有经济补偿金。
  • 要看单位的方案是怎定的?如符合你选择离开不应该受到限制。
    【追问】/单位分流方案,除公司副总由董事会另行安排,其余人员除留厂人员外均分流,但在职代会上工会主席明确宣布如拒绝留厂可拿补偿金分流,已经有三人拒绝留厂拿补偿金走了,我与公司协商仍要求我留厂,我不想留厂该怎么办?
  • 你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但如果这样的话,你就得不到那么多的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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