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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一家财务代理记账公司上班,合同于2013年12月到期。但最近因为一个代理记账客户流失,(行业竞争厉害,被外面事务所抢了。企业认为和外面事务所沟通方便,不管用德语还是英语,而且企业最近才上任的总经理和新的事务所担任德企的负责人以前就认识,所以企业总经理就解除与我们公司的合同),我们公司老板就以我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不能胜利此工作岗位,给公司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为由,下了辞退通知书。要我立即交接好所有的财务工作。我一直认认真真工作,并没有犯下错误,这家走的客户也可以开具证明,证明他们解决合同并不是因为我的原因。现在业务没了,老板却找这样的理由,想让我走。请问律帅我该怎么办,可以以不正当理由继续上班吗,还是听从公司的安排,交接好?如果公司一定要我走或找各种理由逼我走,我可以得到补偿吗?

其他 2013-07-20 08:0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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