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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们企业是2011年8月1日申请破产的,2013年6月7日法院裁定宣告破产。 请问:1.我们职工的补偿金时间:是从参加工作时间开始算到2011年8月,还是算到2013年6月;2.补偿金工资标准:是每个人的停产前一年的自己的平均工资*工作年限,还是全厂的平均工资*工作年限? 3.我们企业的职工分为临时工和正式工,请问:如果临时工转成了正式工,且一直在厂里上班,从为间断过,那么,他们的工龄可以从临时工时间就开始算吗?

破产清算 2013-07-24 16: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劳动关系从工作第一天开始计算,到法院裁定破产时;经济补偿可以要求按照每个人停产前一年平均工资计算。
  • 我们职工的补偿金时间:是从参加工作时间开始算到2013年6月,你的近三年的年平均工资,临时工与正式工享受同等条件。
  • 你好,劳动关系从工作第一天开始计算,到法院裁定破产时;经济补偿可以要求按照每个人停产前一年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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