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浙江的一家建筑公司在济南设了一个分公司,分公司从济南的一家建筑公司转包一个项目(以分公司的名义签订合同,上交管理费,对方只委派一个项目经理,做了6个月,项目经理也走了,所有事情都是我们自己干包括结算。)这属不属于转包?工程于2006年完工,至今还拖欠工程款,一直讨要未果,诉诸仲裁{合同约定},可仲裁却说这个合同是有效合同,要驳回诉讼请求(依据合同中一条约定,待建设方付款后一周内付款)而建设方欠他们只有20万,而欠我们确有70万,请问这样仲裁合理吗?仲裁后可不可以上诉?

其他 2013-07-22 07:43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杭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6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