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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下,关于工伤导致下身瘫痪如何赔偿问题。我公司现有员工进入建筑工地不久,出现以下情况! 受伤员工 23岁 男性 现还在医院治疗医生断定 可能会下半身瘫痪,请问我们作为公司一般情况来说我们需要支付伤者多少?

其他 2015-11-29 05:55 人浏览
共12位律师解答
  • 向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然后有社保部门处理。
  • 《工伤保险条例》 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而制定的法律条例,于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自施行以来,对于及时救治和补偿受伤职工,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条例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为了解出现的问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认真总结条例实施经验的基础上,于2009年7月起草了《工伤保险条例修正案(送审稿)》,报请国务院审议。曲靖工伤保险赔偿流程参考如下。(1)由单位在事故后30天内向劳动局申报工伤,有工伤认定书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然后由工伤保险机构赔偿。(2)如果单位在30天内没有申报:工伤职工个人应在事故后一年内向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拿到工伤认定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有鉴定结果后按伤残等级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赔偿。2、如果单位没为职工交工伤险:由单位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进行赔偿,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同上。3、关于申请工伤认定和索要工伤赔偿:协商不成时,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解决。
  • 先申请工伤认定,赔偿金额只有等鉴定等级后才能最终确定。n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n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n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n4、如果你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n5、工伤维权程序比较多,如果自己不熟悉,最好委托律师代理。n
  • 您好。 需要到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依据鉴定结论确定的伤残等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单位没有为员工购买保险的,所有费用由单位赔付
  • 向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然后有社保部门处理
  • 先治疗,确定员工受伤情后与员工家属协商赔偿事宜,建议聘请律师介入。
  • 要看伤残等级
  • 你好,可申请工伤认定,后根据伤残等级等确定赔偿数额,欢迎来电咨询。
  • 要看工伤的级别,需要法律帮助可以来电
  • 公司有给员工交社保的话,可能会少赔一些。如无,该员工的所有损失应该由公司来承担。 建议给员工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做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计算损失。
  • 建议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主张权利。首先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若认定为工伤的,再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就是所谓的伤残鉴定),鉴定结论构成伤残的,可主张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赔偿,伤情严重的,根据鉴定结论还可依法主张后期护理费及伤残津贴等待遇。 不明之处请电话咨询本律师。
  • 向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然后有社保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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