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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深圳门市解散,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不愿意让老板娘调去中山工厂上班,怎么赔偿?

破产清算 2013-07-16 20:59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您好,协商不成,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 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但要注意一年的诉讼时效问题,双倍工资的请求诉讼时效是逐月失效的。 1,公司若在深圳区域内搬迁,员工不去,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2,若公司搬迁到深圳之外,员工不去,是有经济补偿金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可以主张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以及辞退赔偿金。
  • 1.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差额补偿,但是需要提供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2.市外搬迁可以主张赔偿,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 没签合同可以要求双倍工资。深圳搬到中山,不去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需要法律帮助可以来电
  • 您好,协商不成,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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