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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名下有一套房子,但父亲已去世(我父亲于1927年出生,1997年去世),房子也未过户到母亲名下,现在想把这套房子过户到四个孩子其中之一名下。我咨询过公证处,他们说房子有一半是父亲的,一半是母亲的。但是父亲那一半中又有一半是我爷爷奶奶的,一半是我们四个孩子的,要想过户必须有爷爷奶奶的生存或死亡证明,由于我现在已经50多岁,爷爷奶奶早已去世,无法得到死亡证明。请问有什么法律途径可以简便解决呢?

其他 2013-07-24 08: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咨询房管局。
  • 公证处的说法不正确!1、如果你爷爷奶奶先于你父亲去世,则他们不能继承你父亲的遗产;2、如果你爷爷奶奶都晚于你父亲去世,则你父亲的遗产由你爷爷奶、你母亲和你4兄妹继承,共有7个继承人,每人继承7分之一;3、你可以到你爷爷奶奶生前户籍派出所开具户籍注销证明或复印户籍注销卡。即使诉讼,也需要这资料的。
  • 你好,可以咨询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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