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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公司职工(个体),作为公司与养殖户之间承运的第三者,与养殖户签有饲料委托书,在承运的过程中,卖掉了养殖户的部分货物,累计损失价值在三十——四十万元左右,属于何种行为?会受到何种处罚?

其他 2009-12-08 14:5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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