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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个厂工作了有5年了 一直没签合同 工资也都按时发给我了 现在厂里改了新的制度 我不适应 想走 能要求赔偿吗

其他 2009-12-09 02: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单位没给你交纳社会保险,你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而且这种情况下解除劳动关系,单位还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 单位一直没和你签定书面的合同,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从2008年2月1日起的双倍工资。 如需法律帮助,请电话联系~
  • 如果厂方未办五险,或者五险不全及工资数额低于当地标准等等都是解除劳动的条件,可以此来解除,并获取此赔偿。
  • 要看是否属于赔偿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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