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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滁州人在合肥工作,2013.7月份刚给公司办理了社保开会,到8月份1到10号进行第一次缴费,28号才能拿到社保卡,请问我现在想退保,把公司缴的社保费用补助到自己手上,可以退吗?

其他 2017-06-10 14:1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养老保险现行允许退保情况只有以下几种:
    1、出国定居
    2、死亡
    3、同一时段重复参加保险的
    4、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不足15年,本人要求不转入农保或者城保,并有书面申请。
    基本上就这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保手续。其中第4种情况需要在退休前才能办理。
    其它情况都不允许退保,只能办理转移或者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均不可以退保。
  • 补交社会保险费用是社会保险法的规定。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的,由社保局责令其限期补缴。用人单位补交的,只需要补交其应当负担的部分,个人负担部分,由劳动者负责补交。1、直接提供补交月的工资凭证复印件,加盖财务章和公章,凭证上要有员工的本人签名。
    2、员工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3、单位起草一份补交申请,就说是经办人员失误之类的原因,补交保险。上面注明员工姓名和身份证号。加盖公章。
    4、带上公章,去那现填表四表五,工作人员一般会告诉你缴费比例,照基数乘就行了。表五是不能修改的,要注意。表四一式两份,表五一式三份。到时再选择缴款方式托收、现金还是支票。
  • 《劳动合同法》中,关于社保的规定有,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可以咨询社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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