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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违约,我会承担的后果?

其他 2009-12-10 21:08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可以。你在承租人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出售房屋,承租人可以要求撤销你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但你要向买方承担违约责任。合同被撤销,并不意味着合同中规定的违约责任无效。另外,价差无需支付
  • ××客户,你好:   根据您提供的基本事实的了解,并基于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本律师认为:  你可以和租户签订购房合同,并履行过户手续。但你和前面的人签署的合同也有效,对方肯定要追究你的违约责任,房屋涨价损失也可能赔偿。你要避免损失,只有收集证据,因为对方也有违约行为。情况较为复杂,可以请律师帮助。  以上法律建议,仅供参考。如果需要详细解决方案,请预约到我所面谈。
  • 租房人可以诉讼主张双方签订的合同无效,而免除你应当支付的违约金。
  • 问题比较复杂,原则上对方严重违约,您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对方要求支付房屋上涨带来的差价款没有法律依据。
  •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你与买方人之间只是签订了买房合同,并未实际办理过户手续,故房屋的所有权尚未发生转移,房屋所产生的利益自然归所有权人享有。所以按照你的想法,将房子卖给出租人后,你需向买房人承担违约责任,无须支付价差款。违约责任和定金责任不可同时适用,按实际损失原则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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