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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12年5月10日入职,已与公司签订第一次合同期限为2012年5月10日至2012年12月31日,职务前台文员,2013年续签二次合同,合同期限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职务为前台文员,但在2013年4月1日起被升职调薪为行政专员,现公司7月30日出解聘通知书给我,内容是:本单位拟与你终止劳动合同,现提前一个月通知,你的最后工作日为8月30日,请在此期限以内办理好相关的工作交接手续。这是无故终止合同吧,我可以申请仲裁吗?我可以什么赔偿吗?

其他 2013-08-04 19:0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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