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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同居,后购买房屋,房屋产权证是死者的名下,但我现无证据证明我在购房时所支付给死者部分房款.现其孩子来要继承房屋如何办

其他 2009-12-12 13:52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孩子可以继承
  • 你好:请问你们什么时间开始共同生活。请您寻找相关证据证明你在购房时对房款进行了支付。按照法律规定对同居期间所得财产按共同共有财产处理,债务按共同债务处理。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也就是一人一半。子女有权继承遗产,同居者无权继承该死者的遗产。
  • 你很无辜,你如果无法证明你的出资的话,你就无法得到偿还,这就是非法同居的下场,他的孩子是有继承权的。
  • 根据你说的情况,虽然孩子为非婚生子女,但孩子享有继承权有权利继承该房产。
  • 同居的双方之间不享有继承权,但孩子作为非婚生子,和婚生子享有同等的法律权利,他对其父母的遗产享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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