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舅舅71岁。前几天猝死,留下一处旧房和几万元存款,还有98岁老母健在,老人家只有这一个儿子,很是伤心,舅舅有三个孩子(一个儿子和2个女儿),儿子在20多年前经常虐待老人,吵闹打骂老人,劝解无效情况下,舅舅与儿子签订断绝父子关系协议,内容是活不养死不丧之类,儿子搬出去另住,至今不来往。女儿已经出嫁多年,上世纪80年代后期由于舅舅自己生活上感觉困难,就与同村一女同居,因为孩子们不同意舅舅再婚,所以舅舅就没有办理结婚仪式和领取结婚证,只是两人共同生活20余年,两个家庭经济收入支出和到一起,女的照顾舅舅饮食起居。两年前该女由于身患癌症就前往自己女儿家居住治疗,所以舅舅又开始一个人生活,但两家依然来往密切,经济也没有分。现在舅舅逝世,儿子却先回来埋丧了舅舅,拿上了舅舅所有的积蓄,既没有给奶奶留,也没有与妹妹分,更没有给照顾父亲多年的女人,请问怎样分配舅舅的财产才更合适,怎样保证老人、女儿、没有名分妻子三方面的利益,请告知,谢谢

其他 2008-06-24 14:4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涉及继承的问题您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你奶奶、舅舅的三个子女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至于未婚妻子因其尽了扶养义务也应得到份额,如果能够证明也可从事实婚姻方面考虑
  • 老人、女儿及没有名分妻子(事实婚姻)都享有继承权,可依法起诉儿子,分割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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