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们的单位是国有企业,现在市政府要求企业在2015年以前要环境搬迁,我是从2002年9月份进单位的,但是在2003年7月份才签合同。我知道是按一年一个月计算,但是是按个人平均工资还是按企业平均工资,或者是按市平均工资计算呢?我在单位做了十年了,单位从来没有帮我买过住房补贴,那我可不可以要求单位补偿?

公司清算 2013-08-19 18:12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您好! 1、你的经济补偿金应按你本人最近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 2、合同约定或企业文件规定职工享有住房补贴并有相应标准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用人单位支付。 3、因补偿问题产生劳动争议的,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程序解决。
  • 你好,如果因搬迁你与单位解除合同,是按照你本人解除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计算十个月的补偿。住房补贴是单位福利,只有和单位协商解决了。
  • 你好,如果因搬迁你与单位解除合同,是按照你本人解除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计算十个月的补偿。住房补贴是单位福利,只有和单位协商解决了。
  • 你好,如果因搬迁你与单位解除合同,是按照你本人解除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计算十个月的补偿。住房补贴是单位福利,只有和单位协商解决了。
  • 请咨询当地的主管部门。
  • 您好 按你个人的实际工资的平均水平。可以要求补偿
  • 未交住房公积金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举报。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广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7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