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的继母去世,她与我父亲名下有三处房产,有两处是我与我弟结婚时分别作为我们的结婚用房,我与弟弟实际居住,我继母在世时有分家协议一份,有叔叔们,族间长辈我父亲签字,分别赠与我和我弟弟,继母与父成婚时带一女儿,九岁,继母一直没有工作,其女儿由我父亲带大,也一直没有工作。直至其成婚有我父亲出资给其买的全套陪嫁品,婚后她也因其没有工作,基本不尽赡样义务。去年继母得病去世,她从此不与我父亲来往,父亲生病她拒绝尽赡养义务,分文不出也不探望,为此我父亲诉诸法院。她现在要求申请继承继母的遗产,以三处房产计算遗产。请问我们如何应对?另一处房产当时有我与弟弟出了一点资金,父亲出了大部分,由父亲与继母居住现我父亲居住。

其他 2013-08-15 12:19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辽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6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