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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母亲生前参加原单位房改房面积为20平米,已办房产证,父亲单位也参加过房改房,已办产权证,面积为50平米,后来由于父亲因工去世,母亲申请调至父亲单位,在此期间,母亲在父亲单位工作时,单位又建房改房,面积为110平米,单位房管处要求购买此房条件为必须将单位原有的房改房退回,才能购买,于是母亲将父亲生前的参加50平米房改房产权退回,并且一次性付清房款,才购买到现在110平米的房改房,因为单位原因,一直还未办房产证,后来母亲又因病去世,之后,单位通知统一办理房产证,在办的过程中,单位将个人房产资料拿到市房管局,市房管局说还必须将母亲原单位的20平米房改房退回原单位,由母亲原单位出具退房证明后,才能办理现有110平米的房产证。我想问一下,母亲在世时,单位房产局只要求退还50平米的产权就可以购买,根本就未提母亲原单位20平米房产要退的问题,才能购买,为何现在要办房产证时,才告知,如果当时说明情况,我母亲肯定会和本人慎重考虑,到底是退两处房产,购买现在的110平米,还是放弃购买,现在因为以上问题,目前还未办理房产证,希望得到各位律师的意见,能够及时得到解决,谢谢!

其他 2010-02-05 17:04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对享受房改房的面积有一定限制,如超过就要按市场价补缴价款,市房产局是依据相关政策处理,你必须考虑如何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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