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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今年6月买了一套价值三十万元的住房一套,首付九万多,当时约定先付钱6万多,剩下的3万元交房时付清,该房在8月份就提前交房了,但由于各种原因一直没钱接房,现在房产公司已经委托了律师来催收房款了,我会承担什么样的后果??///急

其他 2009-12-22 13: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现在应该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义务
  • 协商不成的,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 供参考。如对解决你的问题有帮助请予采纳。
  • 你好,你应当积极与房地产公司协商还款事宜,根据合同的约定,你是应当将欠缴的首付或者房款补齐缴纳,但是补齐缴纳的期限应当截至合同约定的房地产公司正常交房的时间,所以,因提前交房造成的没有缴纳余款并不构成违约,建议与房地产公司协商解决。 上述意见仅供参考,未尽之处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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