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在村镇规划内,我于1989年租赁本村委七组路边可耕地建生意房(无合同)租赁费每年一交至2003年,之后由于村委班子组合无组长收取租赁费,直到2009年有乡土管部门收取可耕地占用税,有收据。现在本村委七组在没有通知我们(十多户)的情况下,将我们所建房的土地权以10万元的租金租给他人了。这种行为属不属于侵权??

其他 2013-08-26 09:5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驻马店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