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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五月份通过中介和一个房主签了买卖二手房合同,一切程序走到递件过户这步,房产局那边通知过不了。原来卖家四月份离婚,4月19号的判决书上把房产判给卖家,卖家另外支付其配偶15万,但是判决书下来后男方一直未出现(卖家说的或者也有可能男方不服判决),男方在7月份上诉不愿意离婚,我这套房子就这样拖在那了,请问我现在有什么解决办法,我和卖家签的合同还有效么?我直到过不了户的时候才知道她是离婚的房子。

其他 2013-09-05 09:29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您好,判决未生效之前,他是无权处分的。 你这房子现在买卖不成,男方是无权处分行为。若男方在买卖过程隐瞒了重大情况,对你造成损失的,你可以要求其赔偿损失。
  • 合同有效。如果履行不了,你可追究买方的责任,要求赔偿,但要注意保留证据。若有后续问题或需法律服务可电联,我成功处理过同类案件。
  • 1,你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你的损失。
  • 你可以根据双方购房合同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对于如果存在欺诈等情况导致房屋过户延迟或者无法过户,你完全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退还房款,追究违约责任
  • 房产证上登记的名字是男方还是女方
  • 可以主张对方违约
  • 判决未生效之前,他是无权处分的。 你这房子现在买卖不成,男方是无权处分行为。若男方在买卖过程隐瞒了重大情况,对你造成损失的,你可以要求其赔偿损失。
  • 你可以根据双方购房合同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对于如果存在欺诈等情况导致房屋过户延迟或者无法过户,你完全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退还房款,追究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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