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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小孩子现在幼儿园,费用较大,我工资是四百多,他工资是三千多,法律有规定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支付抚养费。可法官说一般才这样付,判要考虑以下三个方面: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他在离婚后又生一小孩,考虑他的负担,那要不要考虑我的负担。法律规定的按百分之二十到三十是不是已考虑了三结合的。现当地的生活水平是580元

诉讼 2015-02-07 19:2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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