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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近期买了一个商铺,只是交纳了定金,并与售楼处签定的购买确认书,约定七日内一次性交清剩余钱款,并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由于家里有点事,一时不能把钱筹齐,不能继续购买,请问这样的情况下能否要求其返还我的定金。急盼您能给我指点。不胜感激。谢谢!

其他 2009-12-29 08:2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自己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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