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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进公司的时候没有签合同,进公司的时候是3月18号,按公司的承诺是3个月转正也就是6月18号转正,后来领导承诺试用期一过当月转正,可是人事在我的转正申请上面又写成了7月份转正,又因为人事办事不力到8月份总经理才签字生效,期间3-7月都是发试用期工资,到8月给我补了7月的转正工资,可是医社保的钱没有给我补,请问在这种情况下,能告公司吗

其他 2013-09-29 09:1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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