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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厂方签定2年的劳动合同.合同规定六天八小时月薪制,现合同签定半年由于厂里加大生产提出修改劳动合同,因为修改的劳动合同改了工作时间和薪酬,工作时间实行综和即时法:即每天工作12小时双休日如果有事做也照常上班,公司与此同时15日前召集员工开会协商但大部分员工没同意,请问现在去劳动局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赔偿能行吗?应该用什么方法去维权呢?

其他 2009-12-30 22:3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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