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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共有三个女儿,8几年的时候子女都参与了父母单位的公租房的分配,9几年的时候父母出资购买了这套房子,三个子女都没有出钱,房产证是母亲的名字。现在父亲去世,留有公证遗嘱,由其中两个女儿继承他的房产份额。没有继承到的那个女儿上诉说参与了房子的分配,就一定有她的份额,这对吗?

其他 2013-10-07 15:0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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