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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在公司为客人做的影视作品,知识产权属于谁?客人已授权,影视作品全部加入公司标志并无篡改,若个人将其带有公司标志的作品在网络发表,公司有无权追究责任?

其他 2013-10-06 10:3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个人在公司为客人做的影视作品,利用公司的场地设施、客户资源,履行职务过程中形成的摄影作品,应属职务作品,其著作权归属公司,摄影者享有署名权,但著作权中的其他人身权、财产权应由公司行使。个人未经公司、客户同意在网络发表,侵犯了公司的著作权和客户的肖像权。
    【追问】谢谢您的解答,请问这方面的问题在哪部法律可以查询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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