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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两年前去世,母亲前几天去世,没有遗嘱。兄弟姊妹四个,大儿子把剩余的钱作为伺候母亲生前几个月的务工费(母亲生前的生活费和医药费都是花的自己的),这种做法合法吗?

其他 2013-10-08 21:1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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