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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丈夫的婚前房产,登记在他一人名下,他去世后,他母亲说是她出钱买的,是她和儿子的共同财产,现在房子就是她的,她请的律师也认同这种说法,让我无偿放弃,继承法是这么规定的吗?

其他 2013-10-13 23:2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这种说法是错误的。她请的律师肯定帮她说话。房产登记在谁的名下,就是谁的财产,他母亲说是她出钱买的,他要承担举证责任,实践中,她往往无法举证。在她无法举证的情况下,她、你和你们的小孩都有继承权。可以委托我维护你的合法权益。请电话联系。
  • 你好,你丈夫的部分你和他母亲都有权继承。如需帮助可以电话联系我。
    【追问】请问,我丈夫是拥有全部,还是只有一半。
  • 你好!对属于你丈夫的部分,你有继承权。
  • 不是,建议你委托律师代理解决,维护你的合法权益,有需要可联系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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