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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一名股民,也有跟投资公司有过一段时间的联系,在这期间投资公司也有给过我一些关于股票的信息,不是说每一支都是涨的,但最终还是获利,最后跟他们也有合作。合作之前是有签过合同。以后的相互都是案合同合作,中间有跟扬阿姨一样的情况有出现过,我说的是亏损,不过他们是有经过分析过的,也不会像上面说的那么夸张。在面对亏损的时候我还是选择相信他们,继续跟他们作,到合同终止的时候我还是赚的。所以我想问一下,杨阿姨也是签过合同的,这个大家众所周知,不知道在报道这宗消息的时候,有没相关的部门看过他们之间的合同,还是只听别人的一面之词,合同上是否注明中途可以退款,他们之间的合同是否到期。光听别人的一面之词,就指责另一方,是不是太过偏激了。我会这么说不是说他们帮我赚了钱我就偏向哪一方,我只是觉得这个事件里面不是只有杨阿姨是你们 所说的受害者,其中包括投资公司也是一样的受害。他们之间是有合同的,却被有些人批判成为骗子,我只想问一句,现在的中国合同是否还有一定的价值。在签合同之前我想双方都有认真看过合同才会签下来的。为什么到了最后,合同的价值丝毫不存在。 我是一名商人,我很想知道这个问题。

其他 2010-01-11 16:3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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