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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有四个兄弟.在我爷爷奶奶在世的时候,分给老三和老四一人一套平房.后来爷爷奶奶去世了,先前住的房子叫他们兄弟四个人出钱把房子拿下来,但他们没有一个人愿意的,后来我爸自己出了钱,把房子拿过来了,房产证上都是我爸的名字.很多年过去了,房子涨价了,他们四个人要我爸把房子卖掉,把钱平分了.意思是说是爷爷奶奶的房子,他们有条件可以分.现在他们走了法律程序,我收到了传票,他们告了三方:第一方是**市住房保障与房屋管理局,第二方是**市规划与国土资源管理局,第三方是我爸的名字。理由是:我爸隐瞒了他们去办了房产证,要求撤消房产证。请问律师我们需要有什么证据材料?如何应对这次诉讼?(最好是请上海的律师回答,谢谢!)

其他 2010-01-13 09:4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委托律师积极应对,维护己方权益,有法律问题可详询杭州刘律师确定解决方案,有实际困难可提供风险代理,成功计酬。
  • 房产证登记在你父亲名下,从法律上讲,就是你父亲个人的财产,他人无权进行分割;你父亲需举证证明自己是房产的合法所有权人。
  • 应该是你爸的财产,但如果不是一说的那样,就是你爷爷的遗产他们四个一人四份之一,如是你爸交的钱的有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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