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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你们好,咨询你们关于房屋租赁的一个问题,非常的感谢。 事情是这样的,我在房东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房屋转租给了认识的人,现在房东逼他们把我给他们的转租合同拿出来,房东说我违约了,要他们立即搬走并且要扣押我的押金和房租,请问合理吗?我把合同相关的说明给你们看下。有两个问题: 合同中是有这么一条: 1)乙方不得擅自转租或转让他人,并按时交付租金,不得拖欠租金,如违反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扣押金和房租合理吗) 2)甲乙方如有特殊原因,要归还或者退房,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乙方应提供看房方便,不作违约。若有一方违约,违约方应赔对方一个月租金,以此补偿损失。(这一条和上一条完全分开说明的,房东说我们要赔一个月租金,这个又合理吗?) 希望律师帮我分析一下,谢谢了!

其他 2008-07-10 10:5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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