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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在课间活动时,手拉在宣传窗的不锈刚边条上,同学刚好碰到他,左手的【食指,中指】手筋被割断,我该追究谁的责任。

其他 2010-03-13 21:2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如果同学已经成年,可找同学要求赔偿。如果未成年,则找其父母。宣传窗制备的所有人,也可以考虑承担责任。
  • 根据《学生伤受处理办法》的规定,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学校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你可以找学校和另一个同学的家长来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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