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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描述过问题了,现在还想补充问一下.大概的问题就是我的房子是父母婚后出资帮我买的,之前没办法办理房屋过户,现在可以办了.跟卖方的合同和公证上是我的名字,如果现在直接房产证办下来就铁定是共有的财产了.我听人说可以办父母的增予财产,这样就算我个人的了.但是买房子的时候办的所有手续都是我的名字的啦.公证都是我的名字了啊,甚至购房款也是从我银行卡里打出的.这样还可以办成我父母给我的增予财产吗?要怎么办?唉,如果说去房管局办理房产证的时候工作人员能问一下是办个人的还是共有的就好了,这样的话我要办成个人的老公肯定也不好意思反对的。就怕他们不问,这样我一过去办下来就变成共有的了,所以现在用各种理由拖着还没去办.各位律师帮我想想办法啊.

其他 2012-03-23 14:5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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