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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招远市人,老婆是牟平区莒格庄镇梨树底村人,在2005年登记结婚,因为户口迁不过来,出生证办理不了,至今都要不成孩子。原因是梨树底村村长(林洋)不给开户籍过迁需要的证明,更不给盖村委印章。想要开证明盖章就得交钱(我岳父家拖欠其村里的三提五统钱)。 请问我该怎么做,是否我娶老婆就得连带其家庭的债务一起娶回家?他(林洋村长)这样掐着村委印章不给盖章,我孩子要不成,老婆户口迁不走,我岂不成了替罪羔羊? 在这里我也介绍下我岳父一家的情况,我岳父(他好吃懒做,吃喝嫖赌都占着)家里能卖钱的东西全都卖钱挥霍了,不是什么好东西,因为这个我岳母带着我小舅子跟他分居5-6年了。岳母是个好人,自己一个人在烟台打工做保姆靠她微薄的工资供养小舅子念书读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今年考取的),因为家里的三提五统钱,其村长林洋也是不给小舅子开入大学用的户籍证明,后来是牟平区政府给开的证明,才解决了小舅子入学的问题。 在这里我请各位老师给我指条明路,我的问题该怎么办?

调解 2012-03-22 15:2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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