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2009年7月,我驾驶大货车在广东省清远市一工地卸货,在卸货杆升起后,因工地泥土松软,整车发生翻侧,事后我报了交警和保险公司出险。交警到场后作出“因地陷发生事故”的书面证明。保险公司也在现场拍了照片留底。我把保单,交强险,交警书面证明等等文件全部交给了保险公司(他们并未写收据给我),然后保险公司叫我先垫付了维修费用,合共20000多元。 然后在这个月,保险公司出具了拒赔通知书给我。说根据他们对现场照片的分析,是由于我驾驶操作不当造成的,故此拒赔。协商不成后,我让他们还我那些文件,并准备起诉保险公司。但是保险公司说我无权取回这些文件,必须委托一名律师才能取回。 我的车登记在广东省清远市,事故发生在清远市,但是保险是通过广州市的保险公司买的。 请问,我该如何取回那些交纳的文件?此案若起诉的话,应该在清远市法院起诉还是在广州市的法院起诉?

其他 2010-01-18 12:5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清远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