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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母亲的房子现在面临拆迁,能分得140平方米的2套房子。父母亲说平分给我和姐姐(1人1套70平米)。但是现在姐姐选择直接将她的那份70平米卖给拆迁办35万。也就是说我姐拿了35万的钱,我拿剩下的70平米的房子。现在有问题想问问: 1.拆迁3年后才能拿到房子,房产名字还是登记父母的名字,那我应该在这期间怎么办?是去公证处公正这70平米房子赠予我,还是公正我来继承? 2.公正以后只有我来继承的话,需要姐姐写弃权继承证明吗? 3.像我们这样,拆迁户3年后拿房子,5年后办房产证的,我们应该怎么做才不会引起我和姐姐的纠纷?

其他 2010-01-21 11:2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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