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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朋友在武汉市的湖北省妇幼医院当护士,是07年9月去的,到现在还没给签合同,做的是全职工作,拿的钱却是非正式的待遇。她们只是有个劳动协议,要满一年才能签正式的劳动合同,不知道是什么意思,而且过年期间都一直上班天天加班,加班费也不是按照国家的规定给。跟现在的劳动合同法有违背,请问怎么办,能投诉吗?在哪里投诉是有效的?

其他 2008-02-17 22:19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可以找劳动监察大队咨询,或者聘请律师申请劳动仲裁,因为根据新劳动合同法,在劳动合同法实行后用人单位无故不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的你有权要求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有权获得双倍的报酬,当然节假日加班还要享受加班待遇
  • 1、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 2、省妇幼医院的行为明显违法; 3、医院应支付加班费并签订劳动合同; 4、如果医院拒绝你的要求,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注意仲裁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在60日内。 5、建议请专业律师介入。
  • 你的朋友可以去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
  • 你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试试,但是现在好多大医院都是这样的,我的朋友也有这样的,根本没听说单位还要给你签什么劳动合同,所以你最好是咨询好了,别问完拉,你朋友也就失业了
  • 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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