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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县城买了一套140平米的房子,但房产证下来后,使用期限只有40年,我问房东老板,他说这是商业用地改为住宅用地,只有40年使用期限,没有70年。40年到期后可自动续约,不用交费用。我想咨询的是真的不用交费用吗?

其他 2020-01-10 19:29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好:看土地变性后,审批的年限。
  • 你好:看土地变性后,审批的年限。
  • 商品房买卖中最重要的是两张证,土地证和房产证。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业用建筑。按建筑用类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  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的房产怎么办:  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amp;quot;这一条规定说明,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时,使用者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请继续使用。  2、《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 房子的使用年限其实和房子所在土地的使用性质有关。而根据现行的政策规定如下:1、即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2、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3、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4、综合用地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5、加油站、加气站用地为二十年;在购房者买房时,应要求开发商提供土地使用权证,上面标注的期限就是该楼盘的土地使用年限,购买后房屋的产权就是购房者的了。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可以通过交纳土地使用费的方式重新获得使用权。根据国家规定,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在土地使用权期满后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支付一定数额的土地使用费。具体到住宅小区,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续期,补交土地使用费。再次申请的期限,不超过30年。但至于土地使用费金额是多少目前还没有明确的规定出台。《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据此来看,这一规定避免了由谁去申请,审批能否获得批准的问题,对“有产者”是一个极大的利好消息。这解除了城市普通百姓心头的一大顾虑,即7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房屋占用的土地使用权不是会被国家收回。所以购房者在购房时一定要看好房产证。
  • 房产证是永久有效的,但房产所在土地使用是有期限的,一般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商业用地年限是40年,工业用地期限为50年。  在土地使用期限到期后,原土地使用者享有延续使用优先权。  房产证(PremisesPermit)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按照我国现行的房屋所有权登记制度,房屋登记是城镇房屋权利归属的法定公示方法。2011年8月下旬税务部门表示房产加名按房价一半征契税。2013年4月,北京市住建委称,为防止虚假房屋买卖等行为,保障房屋交易安全,今后北京购房人拿到的房产证将可自愿并免费设立密码,房屋如需办理转让、变更、抵押等登记业务时,须提供密码才可办理。预计于2013年下半年实施。
  • 目前国家关于土地的政策为住宅用地到期自动续期,商业用地一般为40年,住宅用地一般为70年,未涉及补交土地出让金的问题。但不排除经后国家是否会调整土地政策。
  • 你好:看土地变性后,审批的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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