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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父亲前年因病去世,单位是鞍山的一家国有单位,而我的母亲在农村,没有工作,我母亲有两个孩子,都没有正式的工作. 且即将年满55岁能够享受遗属的生活困难补助吗? 当时去办理后事的时候单位不予办理,未到规定的55岁,承诺到55岁办理,而最近和单位联系后说是当时未办理,现在\\\"保险\\\"上面不给办理,说是当时处理后事时没有办理现在不予办理!请问我这种情况如何解决,向那个部门反映! 谢谢!

其他 2010-01-27 16:0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在职职工因病或属于非公死亡的,企业要支付的项目包括: 一 、丧葬补助费;二、一次性抚恤金;三、遗属生活补助费;四、供养直系亲属丧葬补助费。 具体标准各地规定不同,建议直接咨询劳动部门或当地律师! 〓〓〓〓〓〓〓〓〓〓〓〓〓〓〓〓〓〓〓 供参考。如对解决你的问题有帮助请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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