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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0月15日,在公司上班干活时不慎将右手食指裁掉,被截去2节但已接上、好的部份只剩下1节了,住院2星期,住院和治疗费花去5500元,全部由单位支付的。休息了3个月,单位没扣我工资。本人没有买保险如果我不去做工伤鉴定,可以赔偿多少呢?等回复谢谢!

其他 2010-01-29 03:4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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