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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零八年十二月进入公司,到今年十二月十二号合同结束,期间已经签过一次合同,这次本来要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的,但是公司不再愿意续签合同,而且还不安排工作,我们的工作是按小时制算的,公司的人事部说先让我休息,他们有一个星期的缓和期来考虑我的合同问题,我现在不清楚该怎么和公司沟通,公司所说的缓和期是否存在,假如一个星期后要来和我签合同,那我这一个星期的时间的损失该怎么计算,或者公司不续签,我能否拿到五个月的工资啊,(这五个月的工资,是不是以我从今年年初到现在的平均工资为标准啊)

其他 2013-12-13 12:2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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