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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开发商今年11月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但8月31日就公开开盘出售房屋。今年7月我在**国际广场售楼处看房,售楼处工作人员称7月底该小区开盘售房,于是交了10万元预定房屋,但是钱交完后,一直未开盘,工作人员只是推托说快了,直到8月31日该小区才正式开盘。开盘时,购房者选定房子后与售楼处签了认购书,并交齐首付款(以定金形式收取首付款),并口头承诺因为合同还没准备好,9月20日前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之后我多次打电话到售楼处要求签购房合同,都是一拖再拖,每次都说快了。直到11月下旬,售楼处人员才通知可以签订购房合同,而且告知房屋面积发生变化,我之前订购86平米的房子,现在变成95平米,增加9了平米,比例超过10%。因为我购买的房子面积变化太大,让我无法接受,于是要求退房,但是开发商却擅自扣了我1000元购房款作为违约金,明明是开发商对房屋面积出现重大调整,导致根本违约,应该由其承担违约责任。但当时我们也说好了面积误差采用多退少补的方式解决,我该怎么办?(请回答的律师前辈们给出简单明确的回答,不要只是说可以找律师或自己,我会采纳最有助于我知道该怎么做的回答,给出10分的悬赏。谢谢)rn

其他 2013-12-16 23:0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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