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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卖方签订二手房买卖协议,从邻居那里得知房主不是本人,可能是房主的弟弟,但是他弟弟向我隐瞒了事情的真相,是以房主的身份跟我交易的。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处理?因为我现在还不能确定房主到底是不是他弟弟,我该怎么处理?我查到跟我交易的这个弟弟的手机号名字跟房主的姓名不符,这个手机单能作为证据吗?我该以什么方法去查弟弟的身份呢?一旦确定下来是弟弟的话,我是否能得到赔偿呢?因为在房屋的交易过程中,我已经交了一万四千元的费用了。我已经到房管局签完协议了,该去办理首付款和贷款手续了,协议中说要5天之内去办理,要不我就属于违约了,但是我在没确定房主身份之前。可不可以不去办理呢?会算我违约吗?我是通过中介给我办理的这些手续,中介没有告知我必须在五天之内办理首付款这个事情,因为协议一直在中介手里,我会负责人吗?期待回复!

其他 2008-07-19 10:5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自己不谨慎签合同,也没说明你现在签的是什么样的合同,买房子没看见房产证就签合同,这不符合现实,如果看了房证,不是房产证的人与你签合同,你能接受吗,你们太善良了,让法律都没法保护你们了,带材料找地律师面谈吧。天津尹鸿智律师回复。13820605561
  • 要求出具房产证正本、身份证进行核对!如系通过中介办理,中介应当对其真实性负责!否则,造成的损失,可以要求直接赔偿!——如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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