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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09年本科毕业,从2009年8月21号进入广州一家陶瓷营销中心工作,岗位是跟单助理。原以为总代理名牌陶瓷的公司不会差。但是公司领导一再忽悠我们,承诺的工资和提成没兑现。而且,到现在工作了差不多半年,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买社保。我打算辞职并追偿。但公司没有工作证,工资是发现金的,工资单只有个人的一些信息,没公司的信息。每天刷卡上下班(指纹刷卡),还有年终签领提成的单,当然还有一些其他材料能证明劳动关系,但公司狡猾,掌握在公司手里。当然还有同事和一些合作客户能为我作证,但是担心因为利益关系难以实现。我手头上只有一些客户订单(有存根联和客户联),上有我和老总的签字;客户收据(客户联),只有财务和经手人(自己)的签字,但没有公司的盖章。请问这些可以作为证据吗?是不是一定要原件?复印件和照片可以吗?而且,拿这些东西作证?公司会不会反告盗用公司资料?还有公司内部人员的一些工作聊天记录?加入公司内部的集群网,那些可以做附证不?如果都不可以,那我应该搜集什么证据?

其他 2010-02-04 20:4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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