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在一家公司打工,才上班不久,公司以我的名义(我不知情)在银行贷款三十万元,建了一个车间,从事生产。几年后公司本息还清,公司财务经理带我去办了房产证,署名是我,当时公司没提出办理过户手续,现在公司要拆迁有补偿,公司要我签个协议,让我无论在何种条件下都不向公司主张任何民事权利,且有关部门给予的相应拆迁补偿费归公司享有,并要我在办理手续时全力支持。太有点王霸之气。我当时推脱说老婆不同意签名(要夫妻都签)。没有和公司签协议。请问各位老师:1、这种情况公司侵害了我的哪些权益?2、这房产我能不能要回来?事实上公司也没有为建此房产投资,都是以我名义贷款建的。他们已经经营了八年多,收益也很可观。 多谢看到的朋友给解惑,不胜感谢!

调解 2011-11-17 15:3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襄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