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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住房是岳父单位福利分房,房改时岳父让我们交钱,并口头承诺房子给我爱人,我们照办,问题是为爱人尿毒症治病资金紧张 房屋 一直没有更名,,近期爱人突然离世,岳父要求收回住房,两家关系紧张。孩子看望岳父母被关门外,我与岳父交涉请求允许孩子探望,岳父称唯有我单位领导出面亲自协调方允许,并钦点领导姓名,我与领导及我的孩子一起前往岳父家,在领导调节过程中岳父讲述了事件的全部过程,被孩子用录音笔录下,请问律师,法律是否能确认录音的有效性。谢谢您。

其他 2010-02-20 16:2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录音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最好有其他证据配合。
  • 法律承认你们录音的效力,但是赠与房屋,是以过户为条件;没有过户,赠与不成立。你们可以要回买房子的钱。对于你妻子的遗产,她父母与你、你孩子具有同样的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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