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母亲与我继父再婚15年,继父再婚前有个儿子。他们婚后盖了18间房子(其中6间在宅基地外盖得),5年前去法院分割过一次,6间归继父儿子所有(中2间是宅基地外)12间归继父和我母亲所有(4间宅基地外)当时诉讼的时候并没有说是在宅基地外说都在以内的。 1月初继父去世,继父的儿子把我妈告到法院要其中的6间房屋,理由是宅基地是他爸婚前就分好的。而我认为在就2个继承人情况下,所以有的12间应该是我继父和我母亲的共同财产,我母亲应该占3/4?另外里面其中有4间是在宅基地以外盖得如果我告知法院,是否就不会把这4间算在分割内呢~? 也就是法院只管分割这8间在宅基地内的房子?我母亲一直照顾生病的继父而他儿子基本没管过也没有在一起居住,是否我母亲能多继承一部分?

继承 2014-02-13 09:4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积极应诉答辩,主张分割您继父的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二十六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建议先积极收集相关证据应诉,主张相应的继承权。
  • 主张分割您继父的遗产。
  • 积极应诉答辩,主张分割您继父的遗产。
  • 建议先积极收集相关证据应诉,主张相应的继承权。.........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案件细节不同,律师回答仅供参考,咨询律师获取针对解答

还有疑问? 立即咨询律师

25万认证律师 · 60分钟无限追问 · 平均2分钟响应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宅基地上的房屋怎么分割?
立即咨询
默认头像
王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谢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张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黄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陈律师6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